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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投毒为名 敲诈十万
作者: 发布日期:2006-1-20 16:45:56 点击:

  一封恐吓信的背后,究竟藏着一段怎样的故事?一个曾因盗窃受过铁窗之苦的人,为何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许明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合作未果埋下动机

  年近三十的许明,在金山区做菌汤生意。2002年,金山石化地区新开了一家联亿大酒店。许明计划能与联亿大酒店合作,承包那里的菌汤生意。可在与酒店经理朱某谈过一次之后,发现经理对他态度很冷淡,并没有合作意向,让许明心里很不舒服。合作一事就此告吹,可这个疙瘩却长在许明的心里。
  做生意的许明逐渐迷上了赌博,且总是输多赢少。2005年春节前夕,许明无意中经过联亿大酒店,发现酒店内生意红红火火。利欲熏心的许明想到了3年前那次失败的谈判。如果那时合作成功,自己也将在这红火生意中分得一杯羹。一想到失之交臂的好“钱”途,许明心里的天秤开始倾斜。于是,他精心策划,让联亿酒店的经理尝点恐慌的滋味。这样酒店可以关门几天,他心里的失衡也将得到弥补。

  恐吓信件扬言投毒

  今年1月22日,许明写了一封恐吓信。信中称自己为一艾滋病患者,需要一大笔钱治病,但囊中羞涩,要求联亿大酒店资助其10万元,否则将于春节期间在该酒店投毒。落款为“陌生人”,并留了下一步的联系方式:要酒店以招聘服务员的名义,在门口张贴广告,且留下经理的手机号码。29日,许明将此信寄往联亿大酒店经理处。
  2天后,朱某收到了这封写着“内详”的恐吓信,并当天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让朱某按照信上的要求做,在酒店门口的招聘广告上留下他的手机号码。当然手机号是临时买来以引蛇出洞的。

  短信电话威胁酒店

  看到广告的许明疑心手机号码的真伪,随即于2月7日,在小摊上买了一张手机卡,并用此号码与朱取得了联系。
  当天,许明给朱某发了三条短消息及打了几通电话。据许说,他这样做无非是想吓吓朱某,因为他觉得自己被耍了,那个号码可能是假的。
  短信中,他威胁朱某配合一点。电话里,他多是不出声,打通就挂断。在7日晚的最后一次电话联系时,许明说:“你是公安人员,不跟你玩了。”之后,朱某再电话联系许明,都是对方已关机的回应。据许明交代,当天打完最后一通电话后,他就将SIM卡折断,丢进了附近的河里。

  恐吓闹剧终落法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警方最终于2月17日,在一棋牌室将许明抓获。2月底,许明交代了自己犯罪的全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罪名及罪性上存在歧义,究竟许明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还是编造恐吓信息罪?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这些疑问都将等合议庭合议后,作出最终的判决。
  一次生意谈不拢,嫉妒心作祟,竟就此走上不可挽回的犯罪道路。许明事件给我们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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