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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这是必须的?
声讯台老板:
这是必须的,是第一码事情。广告你得自己想办法。
记者:
得写得吸引人?
声讯台老板:
对,你刚开始必须广告要火,因为你广告不行就没人打电话,没有电话,雇的人就留不住。
解说:
女老板说声讯台的收费是每分钟三块,这三块钱先由拨号方的电信运营商代收,之后再返给声讯台经营者一块左右的分成,至于接线小姐,会从老板那儿得到每分钟1到1毛5的分成。
声讯台老板:
一家三口都能维护,孩子还上学,消费高,那我肯定是没问题,要不我还干这个干嘛?我为什么不找别的行业?
解说:
女老板对我们说,京冉商务楼有很多干这一行的,声讯台要有几十家,接线小姐至少上百人。看来靠经营声讯台牟取暴利的人真是不少,而这笔暴利收入的直接埋单者正是像小王那些打来电话的人。
记者:
最长的时候,曾经打一个电话聊过多长时间?
小王:
最长的大概有将近两个小时吧,当时费用是很惊人的,那一个月里面,我是存了六次话费,然后大概一共花了四五千块钱吧。
解说:
此类声讯台的开办,不单让消费者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一些缺乏自控能力的青少年,在接触到色情淫秽信息后,最终迷失了自我。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小李,16岁时因****罪被判入狱七年,今年19岁的他,父亲是名教师,上学时的成绩也不错,原本生活得很幸福。说到犯罪的原因,小李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接触色情声讯台的经历。
记者:
最初是什么时候接触到黄色讯息的呢?
小李 服刑人员:
在初一的时候。
记者:
第一次看到这些黄色的讯息,包括这种声讯、视频,当时的那种感觉还能回忆起来吗?
小李 服刑人员:
感觉身边缺少什么东西,回到家中比较寂寞,在学校看到许多女孩,就比较兴奋。
解说:
再让我们回头看一看这些在报纸、杂志上公开刊登的广告,为了牟取非法暴利,声讯台的经营者丢掉了良心,向未成年人伸出了黑手。而出版机构在收取了广告费后,对色情信息的公开发布更是视而不见。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某些法学专家对这样的问题做出了分析。
李晓安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系教授:
我们国家《广告法》首先规定: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并且应该符合我们国家精神文明的建设。《广告法》还用具体的条文规定了,不得刊有淫秽色情的内容。
记者:
对于那些相应的出版机构,允许这样的声讯台来刊登这样的广告,又属于什么样的行为呢?
李晓安:
出版机构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是明知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有这种提供淫秽和色情服务的,并提供相应帮助的,那构成共同犯罪。
解说:
早在2004年,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对淫秽色情声讯台进行打击。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对色情声讯台问题的量刑最高是判处无期徒刑。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端掉了大批的色情声讯台,但此类声讯台的广告还是不断出现在某些报刊上,成为危害青少年的“毒瘤”。
金花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
青少年他正在青春期,本身他正在从身体、从性方面走向成熟,对什么事情都好奇,那么他一旦浏览了黄色网站,或者是拨打了色情声讯电话以后,他自身就产生一种冲动、一种好奇,就很容易导致性犯罪。
潘绥铭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在全世界范围内,任何一个国家对青少年接触色情品都是有限制的,限制的程度不太一样,但是都有限制,他们年纪太小,生活阅历太少,缺乏鉴别和选择的能力,很容易看了以后盲目地学,所以从社会来讲,要对它加以限制。
解说:
色情声讯台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也引起了许多社会学家的关注。社会学家认为,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先要对他们进行积极的引导,同时也要加强对色情声讯台的严格限制和打击,不能让这些黄色信息通过电话进行传播。据了解,北京以9628开头的声讯号是由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监管的。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提出了采访要求,但到播出时,没有接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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