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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如何过性生活?
作者: 发布日期:2006-2-14 17:49:10 点击: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俗称“杨梅大疮”。
  梅毒患者分三期。一期患者初起症状不明显,对性功能无明显影响,但一经确诊为早期梅毒,对患者打击大,精神上压抑,性欲减退,性高潮受到影响;二、三期梅毒出现较为严重的全身症状 ,严重影响患者性功能,若配偶不配合,提出离婚,更使患者无心房事。此时即使过性生活,****在阴道内抽动,双方皮肤或粘膜可破损,接吻也可使口唇皮肤粘膜破损起疮。梅毒患者必须经足量青霉素治疗,症状消失,血清反应持续阴性1年后,方能恢复性生活或结婚,否则可能将疾病传给另一方或胎儿。  
 

     一般在正规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反应2年,最初3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共3次,两年再复查1次,如血清反应原来为阳性,以后始终为阴性,亦无再复发,为治愈。如血清反应又转为阳性,证实为复发,应重复治疗,停止性生活。刚恢复性生活的第一年,性交时宜用避孕套,因为此时有复发的可能,避免感染,同时防止受孕。若为三期内脏梅毒,恢复性生活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长,勿过累、过力、过猛,以防损伤内脏血管。若需怀孕,需在2 年血清随访期结束之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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