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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中国的名妓和普通妓女都是性的奴隶。落难为妓女者不仅本人被看成罪犯一般,其丈夫、父母也都臭名远扬。妓女往往是战争中被俘的女人或家境贫穷的女人,她们是被迫卖身的。
旧时候,“三寸金莲”为美的习惯起源于十世纪。以前的人认为,脚是女人最基本、最性感、最有性吸引力的部位;即使身体一丝不挂,但脚却不能露在外面。裹脚后女人行走不便,因而有人认为它的目的是限制女人的生活范围,不让她随便乱走。十七世纪时,这种习惯开始盛行,但满族人从不赞成裹脚。
十三世纪中国受蒙古人统治,恶劣的居住条件更使女人呆在家中不能外出。后来中国人对性的含蓄拘谨态度很可能是这种环境造成的结果,因为当时的伦理道德也不允许越轨的性行为,如****和通奸。后来儒教徒越来越拘谨,试图删掉早期作品中比较露骨的性描写。在严格的查禁下,许多这类色情文学突然消失。但在中国文学十分兴旺的明朝,色情文学又有所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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