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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意义上讲,妓女是从人类产生就有的一种现象,而妓女一词带有明显的伦理道德色彩也是与当时的性伦理分不开。在性伦理还在蒙昧时期,妓女就是那些靠身体来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女人,无所谓神圣,也无所谓卑贱。它是人生存的一种手段。现在我们把妓女的产生抹上一层神圣的光环实际上是与人性不符合的。至于宗教时代,它肯定也要打上宗教的影子,为宗教而服务。现在我们所找到的那些例子,都是证明。而我们没有找到的那些例子,正是妓女没有任何禁忌的黄金时代,已经被淹没在历史的渺渺尘烟中了。而后世官办妓院,主要也是为官方而服务的。看看管仲当时的四点用意就明白了,有三点从表面上看都是为了当时的政治和经济,实则是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性,另外一点则是纯粹为了人性的满足。说到底,四点理由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给人们提供性服务。这是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就像我们吃饭一样,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活着,这也是永远的目的,虽然它的文化很多,很发达。
所以我认为,非要给妓女的头上戴一层光环是很可笑的,是用另一种道学家的眼光去看妓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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