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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上虞市人民医院骨科朱仰义医生介绍,江青荣目前的病情较稳定,正处于康复期,除了部分神经不能恢复外,骨折已基本恢复。其它状况也较正常,虽然不能起床,大小便困难,左脚还很麻木,但从医疗上看,她可以出院了。
江西省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治疗中心的李国荣对江青荣作了仔细检查后认定,目前江虽尚未出肌肉萎缩,但肌肉已开始松弛。“争取时间”对于她今后的康复较重要。但鉴于上虞市未对江进行法医鉴定,另外江不能长途奔波,可能不太好立即出院。
江青荣含着泪告诉笔者:“我绝不是自愿的,我是清白的。若真是那样,我还不如去死掉!”
江青荣的老父亲向有关部门投寄了伸冤信。
伸冤信得到了浙江省部分媒体的重视,地方媒体连续报道了江青荣的不幸遭遇。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江青荣,对此表示慰问和声援;不少附近的居民来到江青荣床前,送来了浓浓的爱心和真挚问候;同病房的病友知道江青荣的不幸遭遇后都伸出了友爱的援助的手。他们把亲友送来的水果、食物都给了江青荣,素不相识的人还偷偷地把食物留在了江的床头。江青荣不知道怎样感谢他们,“我没有钱,没法报答他们,只有从内心真诚地感谢他们。如果我能动,我真想给这些好心人磕头谢恩。”
“被迫”还是“自愿”
12月6日晚12时许,笔者风尘仆仆赶至上虞市。该市团委的负责人说:“江青荣是卖淫女,警方已定了性了。”次日一早,笔者便四处采访,一到医院,院长也说江是自愿卖淫的。为了寻求答案,笔者来到了上虞市公安局。该局副局长张伟光说:“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到12月6日下午,已经证实了江青荣是个卖淫女。目前对蓝宝石酒店老板吕海军夫妇初步认定为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
据这位张副局长介绍,在案情侦破中,警方还采用了高科技电脑画像手段,根据女老板和江青荣的共同回忆进行画像,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有关证人。他还说:“江青荣说老板娘将她推入房间后就从外面锁上了门,但我们侦查后发现,那个锁是球形的,根本就锁不上的。”
随后,笔者找到了上虞市主管江青荣案件的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王建龙,他出具了治安大队在12月7日(也就是笔者采访的当天)所做出的一份名为《蓝宝石案件的前期调查报告》。在简要介绍案情后,王做了两点总结:“一、根据蓝宝石酒店老板吕海军、颜夏香夫妇,嫖客俞某、钟某、倪某、韩某、张某及卖淫女陈某、蔡某的交代,我们认定店主构成强迫卖淫证据不足,与法律规定的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明显差距。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初步认定,蓝宝石酒店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且情节较为严重,应予严惩。二、11月5日,江青荣冒死跳楼,经查与事实不符。她不是冒死跳楼,而是从酒店三楼自己的寝室内用电线一端绑住窗户栏杆,自己用手拉住电线向楼下溜时,因体力不支,摔倒在地致伤。至于要逃走的原因,经调查分析是:在酒店的顾客要江青荣陪酒,江不同意,顾客有时对其耍流氓,而老板为招揽生意,不但不制止,反而纵容,所以,江与黄应华联系好,第二天(即11月5日)上午8时偷偷逃走。”
王建龙还说:“因为此案的复杂性,我们还要对江青荣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
嫖客不承认见过江青荣
此后,笔者见到了上虞市警方带来的嫖客韩某、张某、倪某及吕海军夫妇。
令笔者感到惊奇的是,被警方指认为嫖客的张某当即就否认了自己是嫖客,说自己的一个朋友是嫖客。陪同采访的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悦强道:“你再说一遍,你不是嫖客?”几次讯问之下,王悦强说:“哦,我可能搞错了,这两天太疲劳了,为了这个案子。”
64岁的嫖客韩某的说法更令人感到蹊跷。在他的形容中,那天与他交往的女人短头发、很瘦、操湖南口音。当笔者再三询问他是否指认过江青荣时,他摇头否认,他告诉笔者:“他只是12月6日被警方传来做了个口供,然后又回去了,根本没被拘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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