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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坠楼事件 是自愿?是强迫?
作者: 发布日期:2006-3-2 10:58:16 点击:

  今天的江青荣仍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难以动弹。她天天接受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爱,但她和她的家人始终不敢去面对残酷的现实,对明天要走的路,每人脸上写满了迷惘,但他们心中有杆秤——法律的天平永远是公正的,她们希望能尽快看到那一天的到来。

   
  编者注:

  本刊编辑在收到《对一起“卖淫女”坠楼事件的调查》一文后,立即与江西、浙江等有关方面进行了联系:江西方面表示“此文真实可靠,文章内容是江西记者赴浙江采访后真实、客观的报道”;浙江省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王建龙则对江西方面的“如此不负责任”的说法“表示非常气愤”,并向本刊发来传真,做出如下说明:

  一、犯罪嫌疑人吕海军、颜夏香日前经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逮捕,不久将依法起诉;

  二、对文章中的“嫖客不承认见过江青荣”这段文章,我们认为纯属无中生有,难道我们为了搞清案件,而将毫不相干的三男子抓来,做一下笔录而充当嫖客吗?这可能吗?

  三、去年12月7日,江西方有新闻界朋友到我们上虞采访,市局张副局长因开会没有时间,叫治安大队队长王建龙陪同,王向他们介绍了案件的具体经过,客气、热情地接待他们,而他们却暗暗地用摄像机偷拍,并要看有关材料。王队长告知因案件在调查阶段,不能翻阅材料时,他们却说王队长蛮横无理,并将拍摄内容在南昌有线电视台播出,损害了王建龙队长的形象。

  四、市公安局有关领导非常重视此事,并明确指示:对有关此事的新闻报道,我局很关注,并保留申诉的权利;对这起案件,我们欢迎江西方有关部门来浙江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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