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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这里的“温情”、“慰藉”,当然就是指填充离婚者婚姻空白的一段情感,可这种填补又有多少真情和信任可言呢? 爱情生活的空缺,是离婚者需要面对的又一重要的婚姻空白
在我国,离婚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是,夫妇感情的确已破裂。许多夫妇之所以要走出婚姻,一个重要的理由,也就是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情,起码也是没了爱的感觉和爱的回应。
那么,一旦跳出“死水一潭”的婚姻,是不是就可以立即休浴在爱情的“活水源头”之中呢?恐怕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这种幸运。
有这样一位女人,她因不满足平淡的婚姻生活,抛弃了曾执着追求过自己的丈夫,口口声声要为自己的感情生活染上浪漫的色彩。
她与丈夫离婚后,在一次周末舞会上,她结识了一位大学毕业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男子,她为该男子的气质、风度所折服,觉得他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那位男子起初也被她的仪表所打动,然而不久便和她断绝了来往。
她细细一打听原因,才知道,原来是那位男子打听到了她的底细,而他最讨厌的又恰恰就是像她那种朝秦暮楚、见异思迁的人。用他的话说就是,她既然能如此对待他的丈夫,以后自然也会同样地对待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爱!
上文中这位女士遇到的尴尬其实也是大多数离婚者再次碰到的“择偶尴尬”一一即她感兴趣的人对她无情,而对她有兴趣的人她又“感冒”,从而错过了下一个又下一个的婚姻。
正因为离婚者追求爱情更艰难,一位离婚女士这样说:“离婚对于女人来说,即使不是人生的第一大不幸,也是为了摆脱第一大不幸而不得不接受的第二大不幸。我们这些女人带着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冲破旧的婚姻后,面临的却是这么个冷酷的现实:生活上的艰难和无助,带着孩子的女人独自承担着的养育儿女的重负,物价上涨的经济困难,精神上孤独而痛苦的压力,以及不得不默默承受着的世俗的偏见和鄙视。你要想通过社交来解除孤独与困苦,得到点朋友的帮助吗?那么和谁交往呢?和异性?那不但不能解脱自己的痛苦,反而会招惹是非。和同性?已婚的女人哪个不是像上满了弦的玩具一样,忙得吱吱转,哪有闲功夫来陪你?还有更让自己难堪的,就是很多妻子都有意无意地把你当成了勾引她丈夫的假想敌和潜在的威胁、祸患。”
确实,对于离婚女人来说,要想获得美满的婚姻是很难的。
一方面,离婚女人已“过时”,因为年龄相当的男子都已结婚,再加上社会上还有那么多的未婚大龄女,所以她们寻觅如意伴侣的机会和范围就更小了。
另一方面,离婚女人容易因为以往的不幸使自己不是过分谨慎就是矫枉过正,导致刚刚从一个婚姻误区爬出,又钻入了另一个误区。
此外,还有令离婚女人最为尴尬的一方面,即她们看上的男人,要么是对她们根本没有兴趣,要么就是只把她们当作补偿其婚姻不美满的“情人”,而对她们感兴趣的男人,又往往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的人,或者不怎么优秀的人。
凡此种种,都让离异女人感到离婚前未曾料到的情路的艰难。
可是,很遗憾,一些自以为层次较高、观念新潮的人,却没有在离异前认清这些最基本的道理,从而在离异后不能走上更高的性爱层次和婚姻层次时自暴自弃,或干脆走了回头路,即回到了性与婚姻的原点——只寻求情欲的满足——再次把自己重新置于性本能和生存需要的控制之下。
离异者有时并不知道,他们离婚后在性交往、情感满足上的随意性、非道德化、非婚姻化,表面上看上去是获得了更多的情感满足和性自由,实际上却把自己引入了一个低层次的性欲需求与情感满足的恶性循环的怪圈中。
在这个“怪圈”中,一个人的情欲愈强烈和满足得愈充分,其本身就可能愈难以摆脱本能的控制,从而使自己愈来愈变得低级趣味、厚颜无耻,从而丧失自我和自尊。由于他们既不愿意相信别人和以真情对待别人,也同样得不到别人的信赖和真情,他们想寻求真爱的愿望自然再度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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